第四十二条

有效

市及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应当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