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水土保持条例第四条有效水土保持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和补偿的原则。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