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第三章 开发建设第十六条有效华侨试验区重点发展跨境金融、商务会展、资源能源交易、文化创意、旅游休闲、教育培训、医疗服务、信息和海洋等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市人民政府在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对直管区予以优先安排。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