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第三十七条有效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