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实行二十四小时执勤制度,接到火警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