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轨道列车、渡轮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有效,并设置明显标识和使用说明。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