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推进科技创新过程中,作出的决策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且勤勉尽责、未牟取非法利益的,不作负面评价,依法免除相关责任。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