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建设或者改造一批国际街区和社区,完善教育、文化、医疗、休闲等配套设施,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原生态生活服务环境。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