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在停车场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允许停放的时段和范围停放车辆;

(二)在停车泊位标线内停放车辆;

(三)正确使用和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

(四)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