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依法取得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权的地理标志产品绍兴酒生产企业,应当按照相应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并在其产品上规范标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