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组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体污染。

地方法规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