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和浑江流域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防止垃圾污染浑江流域水体。地方法规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15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