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一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需要,与相邻地区同级人民政府协商建立共治、共管、共享的跨行政区域联动协调保护机制,协调解决跨行政区域的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重大事项。地方法规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15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