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矿产资源保护条例第六条有效探矿权人应当按照探矿工程设计施工,不得擅自进行采矿活动,以采代探。禁止在自治县行政区域内以坑探方式勘查矿产资源。地方法规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3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