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六十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配套的实施办法或者实施细则。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