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涉及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疾病防治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涉及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