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激励第三十八条有效提供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所获得的补贴、补助,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税收优惠。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