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激励第三十六条有效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培训教育机制,组织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