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