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第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设立荣誉市民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涉及荣誉市民工作的重大事项。荣誉市民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