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黄河故道湿地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有效黄河故道湿地保护范围内的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应当列入黄河故道湿地名录。未被认定为省级以上重要湿地的,可以认定为一般湿地。一般湿地的认定,由湿地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