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互联网信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完善互联网信息管理和监督机制,监测网络不文明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网络信息传播违法行为。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