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举单位或者原选区补选。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补选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应当重新核实选区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5日以前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3日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补选的程序和方式,由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依照《选举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补选的代表,其任期到本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为止。

对补选产生的代表,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