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条例/第三章 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第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中分配给当地驻军的名额,由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同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协商确定。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7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