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条例/第三章 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第十三条有效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选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确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选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确定,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大代表工作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7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