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寒冷季节室外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有效用人单位不得以调整寒冷季节室外劳动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发放低温津贴及个人防护用品等为理由扣除、降低劳动者工资。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