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寒冷季节室外劳动保护规定第六条有效寒冷季节室外劳动岗位、工种,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通过集体协商机制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寒冷季节从事室外劳动岗位、工种的劳动者发放低温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所需费用从用人单位成本中列支。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