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十五条有效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时,应当将不可移动红色资源保护纳入相关规划实施管理。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