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四条有效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法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