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有效有关部门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