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重点治理第十六条有效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和推动不文明行为治理工作。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