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一条有效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以未售物业业主身份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关义务。地方法规 · 双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