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房屋装饰装修前,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物业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物业管理人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并加强对房屋装饰装修现场的巡查,发现违法变动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或者承重结构的,应当立即劝阻、制止,及时向所在地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