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第二章 科技创新载体第十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围绕高质量发展需要,统筹推进城市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智能交通、智慧能源等融合基础设施,搭建高能级创新平台、高标准公共平台等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