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