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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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

第三百四十四条

有效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取消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罪名)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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