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创新作为绿色发展的动力,使资源、生产、消费等要素相匹配,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构建以先进制造业、新兴服务业和新经济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