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构建场馆服务、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相结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营建新型文化体验场所和服务场景,丰富城市文化交流传承载体。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围绕天府文化的遗产性资源、标志性符号,结合天府绿道及城市公园核心节点,加强创意设计,打造文化地标,构建体现人文习性、自然禀赋和生活情趣的文化识别体系和景观体系,激发天府文化的时代价值。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支持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探索建立大型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可持续运营管理的体制机制。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