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整合教育、医疗、文旅、体育、康养等资源,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构建现代化、国际化、智慧化、均衡化的高品质公共服务体系。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