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条例/第四章 以人为本第三十三条有效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推进产业功能区建设,集设计、研发、生产、消费、生活、生态多功能于一体,整合产业、技术、品牌、市场服务,促进生产、生活相融发展,推动城市发展模式由产城人向人城产转变。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