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鼓励医学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医疗机构开展社会急救医疗技术及装备的研究工作,鼓励社会急救医疗机构开展社会急救医疗技术创新,提高社会急救医疗和急诊医学科学技术水平。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