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九条有效本条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12月30日成都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9年1月29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的《成都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