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花儿保护传承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张家川花儿保护、保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