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二章 预算审查和批准第十四条有效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上一年预算执行基本情况;(二)政府债务情况;(三)预算的指导思想、编制原则、政策要求;(四)预算收入预测情况;(五)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基本情况;(六)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安排情况;(七)上级转移支付和对下级转移支付提前告知情况;(八)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要求的其他内容。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