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加强对预算的审查监督,规范政府收支行为,提高政府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