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道路路面和人行步道应当保持平整,路牙及无障碍设施完好,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过街通道应当保持整洁,道路和桥梁上设置的隔离、防护、隔音、照明、排水等设施应当整洁有效。窨井盖、篦子井等设施出现损坏、丢失、移位的,应当立即设置警示标志、护栏,并及时维修。地方法规 ·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28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