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二条有效经依法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各类村庄开发、保护、建设活动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村庄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地方法规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