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经依法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应当严格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各类村庄开发、保护、建设活动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村庄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地方法规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