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传承和发展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