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三条有效矿山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矿山安全工作的领导,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督促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发展生产。乡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的监督和管理。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