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二十条有效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主要包括:(一)自主择业;(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三)同工同酬;(四)免费获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五)按照规定享受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依法办理医疗、养老、工伤等各类社会保险。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